今日,广东发改委发布《2015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以探索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继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促进实现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要点》提出通过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机制,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落实我省减碳目标,推动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要点》还提出探索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公众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从而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广东省拟利用有偿配额收入设立碳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低碳领域。同时广东省拟在我省自贸试验区企业中实施和推广低碳认证制度,研究建立粤港“碳标签”互认机制。《要点》提出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建设,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
《要点》提出从加强法制保障、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核算核证体系、完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等方面推进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提出要大力发展碳金融,扩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积极稳妥推进粤深碳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并加强与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交流合作,积极主动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以将我省交易平台建设成为国家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和自愿减排交易平台。
《要点》提出要通过加快推动产业低碳转型升级、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控制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增强碳汇能力和加快低碳技术自主创新推进主要领域降碳增汇工作。
《要点》提出要建立我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地级以上市碳强度下降年度和总体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要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强调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