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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地方试点或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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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证券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07-26     返回列表 点击查看评论 评论( 阅读(
摘要:为更好地落实金融系统绿色发展的总体部署,央行正在推动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工作。《金融行业“十三五”规划》按计划将于10月出台,发展绿色金融将成为重要内容。


  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规划》将从金融体系整体建设角度明确“十三五”期间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绿色金融将成为商业银行特色化转型的重要方向,绿色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探索也将在2016年下半年加快。


中国绿债发行加快

  据最新发布的《绿色金融半年报》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国绿债市场共计发行549亿元,占全球规模的29.3%,遥遥领先于其他经济体。


  近日,中国证监会在其网站发表题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明确监管要求》的文章,指出将进一步推进绿色债券发行试点工作,适时发布绿色债券指数、设立绿色债券板块,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并将参照绿色公司债券相关要求推进绿色资产证券化工作。


  此外,还明确对于现金流入中包含中央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源清洁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建设、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的项目现金流中来自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标准发放的中央财政补贴部分(包括价格补贴)可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绿色信贷鼎力支持

  据银监会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0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42%。


  今年4月23日,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中国绿色金融论坛”上表示,绿色金融第一批试点地区将于2016年启动,包括浙江、广东、新疆、贵州等省市。试点内容包括绿色金融管理体制创新、配套优惠政策等。其中绿色信贷的授信、再贷款,以及绿色债券的贴息、税收减免,以及地方绿色发展基金等政策备受瞩目。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投放,一是侧重支持节能环保产业,信贷资源逐步向有品牌、有优势、有市场、主业突出的企业倾斜,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能效项目,促进节能环保行业的发展;二是支持“两高一剩”行业的绿色转型,对产能过剩行业的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环节予以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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