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方法学编号 | AM0066 |
版本 | V01 |
方法学专业领域划分 | 9.金属生产 |
典型项目 | 利用现有的和新建海绵铁生产设施中的炉/窑所释放的余热,对原材料在投入窑/炉前进行预热的项目。 |
主要适用条件 | 1、不适用于使用废品/报废产品的炉/窑; 2、项目利用的余热,应仅来自作为该项目活动组成部分的炉/窑产生的余热,而不是来自其他设施 产生的余热源; 3、项目预热的原材料仅限于送入炉/窑的固体物质,这些炉/窑采用连续分批运行的方式; 4、原材料在经过项目安装的预热设备后直接送入炉/窑; 5、对于现有设施,应提供在拟议项目开始前最近至少三年的化石燃料和电力消费、原材料和最终产品 的组成成分(特别是金属的百分比)和生产产出水平,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核证机构审定; 6、PDD须列表给出可能会影响能源消耗强度的参数(例如原材料和产品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状态,包括 金属百分比;生产产出水平;使用的化石燃料的类型和质量)并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核证 机构审定; 7、如果在现有设施实施拟议项目,不应增加现有设备的剩余寿命; 8、不能计入设备异常运行情况(意外事故、停机)下产生的余热; 9、现有设施在没有拟议项目的情况下,现有设施的余热没有也不会被用。须通过能量平衡或能源账单或 工艺设施制造商的原始技术说明书/信息、方案和图表或现场考察予以证明。 |
基准线情景 | ![]() |
项目情景 | ![]() |
主要监测参数 | 1、原材料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状态; 2、使用的化石燃料的种类和质量; 3、实际产量; 4、自备电厂的效率; 5、自备电力和电网电力占设备电力总需求的百分比; 6、在项目开始时炉窑的基准线和项目活动的热耗强度,包括项目边界内所有化石燃料的消耗量; 7、在项目活动开始时炉窑的基准线和项目活动电耗强度,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耗电量; 8、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次当项目电耗强度的变化超过 5%时所确定的基准线热耗强度和电耗强度;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活动热耗强度和电耗强度进行每天/批次的确定; 10、基准线和项目活动热耗强度; 11、基准线和项目活动电耗强度。 |
方法学原文链接 | http://cdm.ccchina.gov.cn/archiver/cdmcn/UpFile/Files/Default/2014012314354456198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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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CCER方法学工具简表参考CDM方法学手册。 |